51anycall三星手机授权专卖  

订购电话: 400-620-6189 021-63538003
021-63170507 021-63173353
51anycall首页 服务支持 三星论坛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华盖尊贵 ·翻盖典雅 ·直板简约 ·数码视听·数码拍摄·三星笔记本·三星液晶显示器·产品配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支持
关键字: 选择分类:
 
    常见问题解答 | 下载中心 | 维修网络 | 销售网络 | 服务政策  
   
服务政策  
售后机的服务规定 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保外机维修费用基准 保修期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3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 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出规定的, 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All contents © Copyright 2005-2007 上海申邮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51Anycall.com) reserved.
公司地址:上海市天目西路290号(东部)康吉大厦16楼D座 邮政编码:200070
订购电话:[工作时间:09:00 - 18:00] 4006206189 021-63538003 021-63170507 021-63173353
售后服务:400-810-5858 维修咨询:021-63353323 传真:021-63537992×881